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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zhanghui123
    2018-05-29 17:51:22   转载

    淅政文〔2017〕108号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单位:

    现将《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23日


    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建函〔2017〕17号),结合淅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规划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以“互联网+”为抓手,按照“统一规划、系统设计、领域侧重、分步实施、整体推进、跨越发展”的方式实施,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设改造农村网络设施、乡村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拓宽淅川农特产品的网络流通渠道,打造淅川品牌,拓展淅川农特产品、旅游资源网络销售渠道,促进淅川产品上行。通过与扶贫领域深度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扶持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组织机制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办公经费,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

    三、发展目标

    结合淅川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各项硬件条件等实际情况,2018年年底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299个乡村电商服务站,争取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电商创业、质量追溯、售后等服务,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35%以上,农村电商相关人员培训达9000人。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内容

    (一)建设县域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以企业作为县域服务中心的运营主体,采用市场化办法使服务中心与企业并轨,逐步脱离行政管理职能。同时聘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和运营团队作为电商发展顾问,实现信息共享,促使淅川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更好更快发展。服务中心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整合资源,提高淅川电子商务的知名度。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立乡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面积40-60平方米,具备线下体验、基本仓储配送功能;按照市场化持续运营的原则,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299个,覆盖率达60%以上,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取送快递、信息发布、宣传推介等服务以及更多医疗、金融、娱乐、生活等便民服务。

    (三)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依托县级服务中心,利用专业培训机构以及邀请电子商务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等形式,开展五个层次系统化培训,具体为:网店创业培训,农民、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网商经营岗位培训,政府及传统企业电子商务转型培训。

    (四)建设农产品上行和溯源体系。按照淅川农特产品的特点,服务中心协助进行包装设计,使其符合网络销售特性,并需达标中介检测机构抽检,以确保质量符合规范。加强网络宣传,由服务中心组织精英团队,有组织的进行创意和策划制作,把淅川农产品信息发到平台、论坛进行推广。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的品质控制以及标准化生产,使农民自有产品品牌化。同时针对传统企业,积极培训触网,指导产品网络化销售运营,凸显线上线下融合的优势。

    (五)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采取整合现有仓储物流资源,各乡村站点联动,实现统一调配物流、资源共享。县级中心依托现有配送中心和原有仓储配送设施,按照一流标准和电商发展需求升级改造;乡村级服务站点在整个县域网点中优选升级改造。由服务中心整合本地网贸仓储和快递资源,与各物流快递公司合作,使快递配送能够延伸至乡村电商服务站,解决当地农产品销售上行配送“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示范项目具体内容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淅川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淅川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于政府、企业及个人,建设“1+1”的公共服务体系,即“线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建设内容:(1)形象展厅:包括综合宣传区、电商展销区、特色产品展示区等。(2)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中心、培训中心、创客中心、摄影中心、物流分拣中心等。(3)机房:县域公共服务中心运维机房。(4)电商孵化基地。 (5)线上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包含政务功能、商务功能、电商支撑服务系统、便民服务系统。

    时间进度安排:

    1.进度安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公共服务中心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具备入驻条件。

    2.2018年1月底完成公共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正式入驻运行。

    3.2018年12月底完成线上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建设。

    投资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52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2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社会资金800万元。

    (二)乡镇、村服务站点建设

    建设内容:15个乡(镇)、299个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硬件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服务网点的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代购代销、仓储配送、在线支付、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电商创业等便利服务功能。通过以点带面,试点先行,全面推广,到2018年底,实现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60%以上。

    时间进度安排:

    1.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服务站点装修设计、设备配备标准、服务功能设置。

    2.2017年12月底前完成63个村级服务点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5个乡(镇)服务站和236个村级服务点建设;

    投资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96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1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社会资金420万元。

    (三)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结合电商发展水平等因素,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课程,主要开展5个层次系统化培训:

    (1)网店创业入门培训。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青年、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开展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和创业技能等入门培训,共3000人次。

    (2)农民、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培训。面向待业大学生、返乡青年、农民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开展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培养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人才,共2000人次。

    (3)贫困村人员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面向贫困乡镇贫困人员开展专项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分享农业、旅游电子商务成功案例,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共2000人次。

    (4)网商精英岗位提升培训。培训提升全县已开店网商专项技能,包括客服、美工、推广三大方面,共1000人次。

    (5)政府及传统企业电子商务转型培训。面向乡镇及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传统企业等,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加速传统企业电子商务转型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共1000人次.

    时间进度安排:

    2017年培训各类人员3000人次,2018年培训各类人员6000人次,共计9000人次。

    投资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84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2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280万元,社会资金240万元。

    (四)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

    (1)品牌体系建设。①重点对我县软籽石榴、薄壳核桃、黄金梨、香菇、丹江鱼、酸菜、石磨面等特色农产品进行品牌化建设,以网络品牌口碑式传播营销为重点,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销售体系。②进行商标注册,在整体包装、文案、设计中突出淅川特色和文化底蕴,突出绿色、有机、无公害等特点,以安全、健康、生态等关键词设定淅川特色产品品牌,设计大、中、小包装规格,高、中、低档次价格,全网统一标识、授权、定价,打造品牌体系。③根据平台定位与运营方式的不同,区分不同平台的主打产品,如B2B平台以大包装、中低价位的大宗流通渠道为主,第三方平台则走小包装、高价位的终端化路线,在全网络项下细分渠道,进行不同的品牌策划营销。④整体品牌策划,建立专门团队,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预计培育4-6个品牌,主要包含基础系统设计、应用系统设计、品牌文化设计、具体产品设计、渠道品牌建设策划等。

    (2)品牌宣传。①互联网及社交新媒体宣传。可采取搜索引擎推广、链接推广、软文推广、门户网站推广、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方式。②传统媒介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推广方式与载体,可制作宣传片、电视、平面媒体、车身广告、形象广告、公益活动等进行宣传。③交流活动宣传。通过参加专业展会等交流活动进行宣传。

    (3)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溯源体系)。①通过建设品牌质量和标准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和规范质量标准化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标准化生产管理,促进放心消费。利用技术手段使生产流通的每个环节做到质量有保证,产品有标准,通过二维码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手段,充分整合已有的农业物联网监控体系,建立基于二维码的追溯体系,并且充分考虑可扩充、可识别、便于追溯,并且给每一个参与主体设立一个追溯的识别码,并对于参与主体进行备案管理。②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面向消费者群体,质量追溯体系需要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使消费者了解到农产品从播种、育苗、施肥、种植、采收、成熟、收获、包装、物流运输整个过程的详实情况。

    时间进度安排:

    2017年培育特色品牌2个;2018年培育特色品牌4-6个;2018年年底前建成溯源体系。

    投资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72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6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60万元,社会资金300万元。

    (五)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新建一个县级电商仓储分拨配送中心,满足货物的储存、包装、配送等一体化要求,其主体工程包括冷藏、批发交易、配送、初加工、包装、信息系统、办公等用房。辅助配套设施用房主要为冷冻机房、变电室、泵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等用房,室外工程包括多功能广场、室外停车场等及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等配套公用工程,购置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展示中心所需的物流设备、信息系统及办公用具等。电子商务仓储功能完善,能进行网销商品的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售后服务等功能。支持物流、快递企业网点设立到乡镇,延伸服务到乡村;加强对物流配送企业运营管理,建立奖惩机制,督促其高效、快捷的完成物流配送任务。

    时间进度安排: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电商仓储配送中心的选址和规划; 2018年年底建成县级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1个,乡级电子商务仓储配送分拨中心15个。

    投资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5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49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 260万元,社会资金800万元。

    六、示范效果

    到2018年年底,通过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的农村电子商务新体系。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2亿元,农产品网销额达1.5亿元;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4-6个,产品可追溯率达30%;实现农村电商就业2000-3000人;实现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受益贫困人口90%以上。

    七、配套政策

    在国家、省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用地支持、税费优惠、工商登记、金融服务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淅川县实际落实财税优惠、准入登记、融资贴息、教育培训等政策支持,并整合商务、农业、工信、人社、扶贫、财政、科技、团委、妇联等各类资金政策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提供支持。

    八、管理制度

    1.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计划

    2、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

    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概算分配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支持范围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项目建设目标及效果

    投资规模(万元)

    合计

    中央资金

    市县财政配套

    社会资本

    1

    县运营

    服务中心

    支持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装修改造,孵化、培训、办公设备采购、网络接入及设备购置、液晶显示系统等设备设施采购;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园区运营服务。

    2017.9—2018.1

    新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信息化功能体系,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软件开发,完成电商运营中心、交易中心、结算中心、信息中心等后台支撑管理软件系统开发与硬件采购集成。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培训中心、孵化中心、创业中心。总面积约为7500平米。

    1520

    220

    500

    800

    2

    乡、村网点建设

    支持乡镇级、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装修装饰,购买电脑、电视、LED显示屏、POS机、收银机、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网费支出。

    2017.9—2018.12

    升级改造15个乡镇服务站;建设乡镇村服务站299个;提供网购网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取送快递、引导宣传等服务以及更多医疗、金融、娱乐、生活等便民服务。

    960

    210

    330

    420

    3

    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建设改造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和补贴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的“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2017.9—2018.12

    建设6000平米仓储物流、农产品分拣中心,购置相应设施设备等。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物流车辆管理系统、物流运输配送车辆。建立健全乡村物流配送渠道,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1550

    490

    260

    800

    4

    电子商务培训

    支持有资质切具有丰富农村电商培训经验的培训机构针对政府、企业、合作社、个体户和大学生、农民等进行的免费电子商务培训与指导,实行全额补贴。

    2017.9—2018.12

    为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两年内培训9000人次

    840

    320

    280

    240

    5

    品牌培育和溯源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体系指建设标准生产车间和生产标准制定以及分级包装等内容);支持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设施,开展资质认证;支持企业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品牌营销工作。

    2017.9—2018.12

    针对淅川县的农产品、手工艺、旅游、特产等进行深度研发提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模式,提高淅川农特产品的溢价能力

    720

    260

    160

    300

    总计





    5590

    1500

    1530

    2560

     


    附件2

    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建函〔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专项资金指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的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支持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科学评审、专款专用,广泛接受监督。

    2、扶强扶优,鼓励规范。专项资金优先扶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企业,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3、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4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共同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审计局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农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及产品标准化建设;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购买流量、人员工资及奖励等支出。

     

    第三章  资金支持方式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财政补助三种支持方式,积极探索新的扶持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两种以上方式申请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以项目相关因素进行分配,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共同确定。

     

    第四章  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七条  专项资金由项目承担企业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需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法经营,对于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2、项目申报单位(企业)具有与业务范围相对应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运营相关资质。

    3、申报单位(企业)电子商务业务运营状况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效益等促进作用,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

    4、具备拟申报示范项目实施的资金保障及类似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经验;同时具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

    5、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情况等。

    (三)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四)其它所需材料。

    第九条  项目初审、汇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项目初审,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资金预算工作等,项目汇总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项目验收、公示。项目完成后,由县商务局、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组成验收小组联合对示范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和拟使用专项资金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资金拨付。公示完成后,由县商务局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对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应直接拨付到企业。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应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具体项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完工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原则上按预算、按合同和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专项资金,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成验收且批复决算后支付。

    第十二条  档案管理。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需建立健全示范项目档案资料,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拨付等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第五章  资金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申报项目内容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及时报告情况,并提出调整申请。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视具体情况共同审批调整意见。

    第十五条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纪委、县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核算,并自觉接受省市县商务、财政、扶贫、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专项资金。项目单位不得再申报专项资金。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

    (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专项资金的;

    (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项目建设或项目未按期完成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和原则批准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项目建设成本的真实、准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7〕30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商建字〔2016〕17号)的通知及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建函〔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

    (三)资金安排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

    (六)坚持追踪问效的原则。

    二、实施单位

    淅川县商务局、财政局和扶贫办是本办法中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本办法的落实。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淅川县政府审核确认、经相应程序公开参与承建淅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企业。

    四、项目承办企业

    主管部门负责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办企业。

    五、项目管理内容

    为确保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一)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承办企业,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取消承办资格。

    (二)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企业,对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企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办资格。

    (三)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验收、发放资金和补助;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强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可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指对项目承办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主管单位应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参与示范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售农副产品出现质量安全和过期商品等问题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六、项目管理原则

    项目管理坚持节约、务实、高效的管理原则。

    (一)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

    (二)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七、项目验收方法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验收,是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扶持方向的项目建成后,由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并确认是否达到要求的活动。项目验收完成后,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将验收情况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一)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向淅川县商务局、财政局和扶贫办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淅川县商务局、财政局和扶贫办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

    (二)验收方式

    由淅川县商务局、财政局和扶贫办负责召集、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对验收项目采取现场检查、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出具验收合格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下发验收通报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验收内容

    1.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

    (1)中心硬件设施检验,现场检查中心内外装修、设备配置情况。

    (2)有面向农村电商服务网上平台,且能围绕农村消费需要提供代销代购等功能。

    2.乡(镇)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

    (1)查验建设的乡(镇)电商服务站和物流配送服务站。

    (2)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支付、引导宣传及其他服务。

    (3)查验办公设备是否齐全。

    (4)装修整齐统一,门头建设特征醒目,统一形象设计,查验装饰验收单。

    3.仓储物流配送体系

    (1)集配仓储中心:检查仓储中心硬件设备设施投入情况。

    (2)物流配送车辆:企业购置车辆是否全部用于到村或上行物流配送,检查车辆落籍情况。

    (3)包裹配送:有完整、真实的配送记录。

    4.培训工作

    查验专家评审程序,每期培训计划、签到记录、影像资料、课程安排等。

    5.电商宣传、品牌培育、及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有项目实施计划和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认定书。

    八、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项目管理与验收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对违纪违规事项进行严肃查处。

    2.本办法由淅川县商务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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