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南阳一青年拒绝服兵役,处理结果来了!

    信息发布者:zhanghui123
    2019-01-23 18:10:33    来源:网信唐河   转载

           荆润山,男,身份证号411325199802020751,唐河县城郊乡曾沟村人,中专学历。2018年9月,经县征兵办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合格后批准入伍至陆军七十一集团军服役。荆润山入伍后,思想态度不端正,训练积极性较低,存在不服从管理、顶撞骨干行为,并多次表示自己不想在部队继续服役。县征兵办先后3次安排工作人员、乡武装部部长、荆润山家属前往部队,积极与所在营连干部共同努力做其思想工作,但荆润山本人仍坚持拒绝服兵役,且由开始的态度恶劣发展为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执行一日作息制度甚至殴打辱骂干部骨干,影响极为恶劣。根据军动[2018] 238号《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18年12月10日经陆军第七十一集团军研究给予荆润山除名处理。

    1548238262427.jpg

          荆润山的行为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重影响全县征兵正常秩序,败坏了应征青年形象。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警示教育社会适龄应征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军动[2018]238号《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征兵办研究决定,将荆润山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名单,并做出以下处理:

    (一)责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担征兵期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及退兵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3000 元。由县民政局实施,收缴经费纳入新兵征集优抚和大学生入伍奖励工作经费;

    1548238311335.jpg

    (二)取消荆润山义务兵优待,并按照2018年唐河县农村义务兵优待金(12981元/人)2倍标准处以罚款,共计25962元。由县民政局实施,收缴经费纳入新兵征集优抚优待和大学生入伍奖励工作经费;

    (三)荆润山不得参加唐河县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各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1548238281192.png

    (四)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由县公安局实施;

    (五)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复)学手续或参加成人教育考试,将个人拒服兵役情况记入个人档案,由县教体局实施。

    IMG_20190123_182032.JPG

    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来源:网信唐河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