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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醉猫”名单出炉,213人被追究刑责!

    信息发布者:zhanghui123
    2019-06-25 18:11:24    来源:南阳交警   转载

    第四十二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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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2016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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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上午,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第42次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媒体通气会,对近期整理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两客一危”隐患企业等信息进行集中曝光。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都晨报、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台、南阳网、腾讯南阳等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曝光的内容进行实时报道转载。

    酒驾醉驾情况

    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6月20日,全市共查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11起,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220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6起,再次酒驾33起。(名单附后)

    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13起。


    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蜀黍来帮你算笔账~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才是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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